特朗普一直宣扬的“100%关税”政策终于出台了。
4月2日,白宫正式宣布,特朗普依据1962年《贸易扩展法》第232条,以100%高额关税为基准,对进口专利药品及其相关成分征收关税。公告明确,除非药品制造商降低价格或在美国建厂,否则将面临100%的关税,目的是强化美国国家安全与药品供应链韧性,推动制药产业本土回流。
看似严苛的政策,让不少关注中国创新药领域的市场主体陷入恐慌,担忧关税会切断中国创新药的发展路径、挤压行业生存空间。
但事实上,政策中设置的药企“最惠国政策”叠加国家阶梯式减免或豁免条款,以及仿制药、孤儿药不涉税的明确说明,让所谓的“100%”关税的实际威胁大幅降低。
说白了,此次关税并非全面封锁,仿制药、CDMO等中美药企间的核心合作链路不会出现大幅波动,早期创新药出海、BD交易等中国创新药的突围方式也依旧成立。
/ 01 /分层征税
特朗普政府此次推出的专利药关税政策,并非对所有药品“一刀切”,而是在征税范围、税率设置上均体现出明显的分层特征。
首先从征税范围来看,政策明确将专利药品及其活性药物成分、关键原料纳入征税对象,而仿制药、生物类似药及其相关成分暂不征收关税,一年后再重新评估。
此外,为兼顾公共卫生和特殊产业的要求,孤儿药、动物保健药和某些其他特殊药品,若与美国贸易代表协商后满足美国紧急公共卫生需求,同样可获得关税豁免。
其次在税率设置上,分化则尤为明显。基准税率为100%,而这只针对非贸易协定国,且未与美国政府签订相关协议的药企。
对于与美国达成贸易协定关系的包括欧盟、日本、韩国、瑞士及列支敦士登则享有优惠,适用15%关税。英国的标准更低,依据双边药品协议税率甚至可能降至零。但得到“好处”的前提是,英国的新药采购价上涨25%。在投资持续低迷的背景下,英国急需这场交易改善当前的医药不稳定性。
而秉持着“美国优先”的承诺,关税政策同样在助推药企调整全球布局,将“美国”作为第一利益国家。
协议明确了关税减免通道:同时与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(HHS)签订最惠国(MFN)定价协议、与商务部签订在岸生产协议的企业,2029年1月20日前可享受0%关税。仅签订在岸生产协议的企业,适用20%关税。并给企业预留了调整缓冲期,大型企业120天后生效,小型企业则延长至180天。
事实上,一些跨国巨头迫于压力已经与美国政府达成合作协议,此前点名的17家MNC包括AbbVie、Amgen、AstraZeneca、BMS、Boehringer Ingelheim、lily、EMD Serono、Genentech、Gilead、GSK、Johnson & Johnson、Merck、Novartis、Novo Nordisk、Pfizer、Regeneron、Sanofi,除了再生元均已签订最惠国协定,并通过建厂或原料供应来换取美国市场准入。
即便是尚未签署协议的再生元,在关税草案发布的同一天也表态将很快敲定一项协议,避免新的美国制药业关税。
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中型生物技术企业对政策的反对态度,且政策带来的不平等性,既针对外部国家,也体现在美国本土医药产业内部。
今年2月,包括Alnylam、BioMarin、Madrigal和Travere在内的10家生物技术公司成立了美国中型生物技术联盟(MBAA),以挑战最惠国政策。他们认为该计划“制造了一个不公平的两极体系”。
在美国发布关税同日,MBAA发言人表示:“仅向已经接受'最惠国待遇'价格管制的公司授予完全豁免,而让依赖少数专利药物的中型创新者承担负担,这项政策有可能削弱那些推动癌症、罕见病及其他危及生命疾病大多数新突破的美国生物技术公司。也会损害让美国成为全球医药领导者的创新引擎。”
整体来看,特朗普政府此次高额关税施压范围并没有很大,通过减免政策引导全球药企向美国本土转移、接受药价管控才是核心目的。
/ 02 /影响“有限”
随着这次关税政策的发布,市场难免对中国创新药企的发展前景产生担忧,但冷静分析可发现,无论是短期生存还是长期发展,实际影响均有限。
首先,关税涉及的范围影响较小。现阶段,中国创新药的主要销售市场仍在国内,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口商会数据,2024年中国对美药品出口仅73亿美元,其中专利创新药占比不足15%,绝大多数中国创新药企业的业务聚焦国内,不受此次关税直接影响。
同时,此次美国政策明确暂不对仿制药征收关税,而仿制药是中国药物出口的重大占比。此外,美国有近40%的原料药来源于中国,短时间内难以被替代。
金融服务公司Atradius同样指出,美国贸易关税的整体影响“有限”:“仿制药在特朗普总统的贸易谈判中基本被排除在外,这使得构成美国公众处方主体的药品免于供应和价格中断。”
Atradius还做出预测,中国制药业在2025年增长3.6%之后,2026年将增长6.6%,行业短期和中期前景仍然良好。中国对美关税的暴露有限,因为制药品对美出口仅占名义总产出的2%。中国约占全球活性药物成分(API)产量的40%,但这些并未成为美国产生关税的目标。
其次,政策对创新药交易的影响也很小。如今BD模式仍是中国创新药出海的最多路径。2025年,1/3的全球许可协议是与中国企业签订。此次关税针对的是“药品进口”,并非BD模式下合作。
而Newco模式的闭环,也为行业提供了新的思路,面对美国“在岸生产”的关税减免要求,中国药企可通过Newco与美国本土企业成立新公司,既能享受20%(甚至0%)的关税减免,又能借助美国本土的资源优势,规避政策风险。
显然,美国专利药关税并非中国创新药的“末日”,反而在客观上推动中国创新药企业优化出海路径与发展模式,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调整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