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来自《问题特训机构钻监管体系漏洞,家长付费授权成其护身符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你这么说完全没问题,这也是我反复强调的——世界上的许多行为不是可以靠授权就能合法化的。

家长可以授权别人照顾你的孩子,但家长不能授权别人打断孩子的腿。

家长可以授权别人教育孩子,但家长不能授权别人剥夺孩子的人身自由、通讯权和人格尊严。

可是我们也要面对一个现实——家长的这种行为确确实实给执法和监管带来了巨大的阻碍,也给这些问题机构逃离惩罚大开方便之门。

目前的司法实践中,对于“家长授权下的封闭式管教”,界限非常模糊。

机构钻的空子就是把“故意伤害”包装成“适度惩戒”,把“非法拘禁”包装成“全封闭管理”,因为测量这个尺度的第一责任人——家长,已经被他们控制。 

当民警敲门时,开门的往往不是犯罪嫌疑人,而是感激涕零的家长:“同志,我们在搞教育,没事,孩子挺好的。“

当孩子求救时,家长站出来说:“这孩子撒谎成性,他在骗你们,教官对他很好。”

当调查开始时,所有的合同、协议、家长证言,都指向“民事委托”。

这种“家庭堡垒化”的保护,会给机构提供了极大的喘息空间,只要家长不告(甚至帮着隐瞒),警方立案的证据链就很难闭合。

举个例子:

死人了,警察来调查,警察调查孩子的直接死因是跳楼死的,或者是翻墙逃离的时候摔死的,验尸的结果也确实如此;

然后调查的时候家长说是我把孩子送来这里了,我允许他们适度体罚,孩子是自己受不了跳楼的;

机构会大方承认自己采取了体罚,甚至敢承认“确实力度可能有点掌控不好”,反正孩子是自己跳楼死的,我们把这个打孩子的开除了。

这些家长中绝大多数是走投无路,急病乱投医,他们和自己的孩子一样是受害者。

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同情家长的焦虑,就原谅机构的罪恶;也不能因为痛恨机构的暴行,就无视家长的愚昧。